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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部令 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现对聊城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并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聊城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聊城市莘县化工产业园内。

项目内容:本次技改主要对现有焚烧线进行扩建,焚烧处置能力由3万吨/年提升至4万吨/年,同时掺烧部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他物化处置能力由8万吨/年调减为7万吨/年,安全填埋处置能力不变。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聊城雅居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古云镇旺云街008号

联系人:张经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机构:山东省环科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31885365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请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cxfsfd@163.com邮箱或邮寄至 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古云镇旺云街008号收,邮编252429 。

公示发布单位:聊城雅居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5年9月18日